狼師條款三讀通過,性侵屬實即解聘
立法院三讀通過《教師法》第14條修正案,外界俗稱「狼師條款」,未來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者」,得解聘、停聘或不續聘。且學校應於知悉之日起一個月內,先由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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